在农村建造污水处理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?
1.处理出水要求和处理程度。
一般而言,不同地区的出水量要求差别很大。为了保证出水水质,应按照我国《地面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—88)及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—96)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,确定处理程度。若用土地处理法处理出水,则按土地处理法规定计算;
2.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要结合总体规划和建筑特点,在外观设计上要与建筑环境协调一致,才能达到美观;
3.力求简洁明了、实用,便于管理;
4.在高度布置方面要尽可能采用立体布局,充分利用地下空间。规划布局要紧凑,以节约土地;
5.污水处理厂的位置应尽量设在下风方向,离其他建筑一定距离,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;
6.设备配置、定型、模块化、易于施工、操作简便、设备性能稳定,适合分期建设;
7.高处理度的污泥产生量和污泥量,尽量使用节能技术;
8.处理构筑物对有机负荷和水力负荷的适应性更强,使系统具有更好的承受冲击负荷的能力。
9.该地区的人口在逐步增长。所以,小区污水处理厂应按照预期的发展规划进行流量设计。按照我们国家的情况,可以考虑一个20年的设计周期。
该规程对农村建造污水处理和改造的设计、施工和验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和引导,为全国首个专门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——《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》的贯彻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。同时,也为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质量,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,扎实推进农村环境整治,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提供了技术支撑,为全国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提供了方案。